衛福部近期公告「醫療機構應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指引」,內容強調病人隱私權、知情權,若使用生成式AI有錄影功能應提前告知病患;若AI工具直接與民眾對話時,也須主動揭露。
參與指引訂定的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指出,指引藉由主動揭露、監管機制,避免AI幻覺延誤實際醫療需求。
洪子仁指出,指引要點之一是強調病人隱私與個資保護,醫療機構若委託外部供應商建置AI系統,應於合約中明確規範,處理可辨識病人身分資料時,不得外洩或轉作其他用途。
指引另一重點是確保AI偏誤不會造成臨床危害,生成式AI常被詬病,無法排出編造醫學文獻、引用錯誤用藥指引等,要求醫療機構建立監測機制,防止錯誤資訊危害病人安全,同時,AI訓練模型應避免系統性偏誤,以確保AI提供公平、正確的診療建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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